结合给定资料,以“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水生态文明”为主题,自拟题目,写一篇议论文。(40分)

要求:

(1)自选角度,自拟题目;

(2)观点明确,见解深刻;

(3)论证充分,语言流畅;

(4)结合资料,联系实际;

(5)字数1000—1200字。

以法治利剑护长江清流 筑水生态安全屏障

浩浩长江奔腾不息,承载着中华民族千年文明,更肩负着维系水生态安全的重任。面对非法采砂这一侵蚀母亲河肌体的顽疾,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,但暴利驱动下的偷采行为仍屡禁不止。材料中触目惊心的数据警示我们:唯有以法治为纲,构建起覆盖立法、执法、司法的全链条治理体系,才能守护长江水生态文明,为子孙后代留住一江碧水。

筑牢法治根基是守护水生态文明的制度保障。当前长江采砂管理虽已形成《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等法规体系,但法律威慑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。材料4明确指出,非法采砂最高罚款仅30万元,而单船一夜暴利可达7万元,"违法成本几乎可忽略不计"。更严峻的是,部分地方政府存在"立法放水"现象,如材料2所述"自行划定可采区拍卖",这种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破坏法治统一性。因此,必须加快修订《水法》《航道法》,建立跨区域立法协调机制,将生态修复成本、环境损害赔偿纳入法律框架,让法治成为不可逾越的"高压线"。

强化协同执法是斩断非法链条的关键举措。材料5记录的2016年八省市清江行动,通过"统一部署、联合执法"查扣船舶56艘,展现了协同治理的威力。但材料2中暴力抗法事件频发,如2014年汉南暴力抗法致4名执法人员被劫持,暴露出执法力量分散的短板。破解这一困局,需构建"水利牵头、多部门联动"的执法体系,运用材料1中提到的实时监控系统、砂石集散中心等智慧监管手段,建立跨省执法信息共享平台。同时完善执法人员安全保障机制,对暴力抗法行为坚决追究刑事责任,维护执法权威。

创新司法实践是提升法治威慑的破题之策。材料4中唐局长建议对严重破坏航道行为以"破坏交通设施罪"追责,为司法创新指明方向。数据显示,2012年长江70%的水上交通事故与非法采砂相关,材料3更指出非法采砂导致2亿元航道工程损毁。对此,司法机关应突破传统思维,如专家所言适用《刑法》第114条"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",将深达12米的河床下切(材料4)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的"其他危险方法"。同时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,让生态破坏者承担修复责任,形成"不敢违法"的司法震慑。

站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历史方位,水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尺。从材料5中"创新、协调、绿色"的管理理念,到材料1强调的"行政首长负责制",无不彰显法治思维的核心地位。展望未来,我们需以系统观念推进法治建设,在立法上织密制度网络,在执法上凝聚共治合力,在司法上创新追责机制,让法治清流与长江碧水交相辉映。唯有如此,方能实现材料中"河势稳定、防洪安全、生态和谐"的治理愿景,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生态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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